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公布日期:2017年7月16日)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和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陇西县柯寨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柯寨镇柯寨村
三、环评批复: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定环陇发〔2022〕29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小,无组织扩散;施工扬尘采取“六个百分之百”、限制车速、车辆蓬布遮蔽、定期洒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逐段施工、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等措施;装修废气采取施工人员佩戴防护口罩、使用环保建筑材料等措施。
2、废水:施工废水引入收集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夜间不施工、合理布局、控制噪声源及噪声传播途径、加强场界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低速禁鸣等。
4、固体废物: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实现挖填土方基本平衡;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后,回收利用或集中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位置处置;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物时,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漏撒;运载弃方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集中弃土期弃土并避开暴雨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缩小施工扰动范围;施工现场设专人进行管理,设警示牌;合理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规划,采取永临结合的施工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程场地,不增设施工营地;开展场地绿化和硬化,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加强永久占地周边植物的保护等。
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停车场废气为地上停车场,地势空旷,自由扩散。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陇西县博华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规范停车秩序等措施;社会生活噪声采取合理管理、绿化带的吸声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配备的生活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理。
五、竣工日期:2024年4月
六、调试起止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设施无需进行调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西昌浩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鱼春林
联系电话:1588690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