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兰州何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6万吨高品质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化工园区纬五十五路以北、纬五十七路以南、经三十五路以东、经三十六路以西区域
三、环评批复: 新环承诺发(2020) 25号(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 年8月7日)
1、废盐氧化废气:
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25m 排气筒
仓库废气和化盐废气:各采用一套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25m 排气筒
2、高品质氯生产系统废气治理
氯气废气:两级碱液吸收塔+25m 排气筒
氯化氢废气:降膜吸收+尾气吸收+水力喷射+25m 排气筒
盐酸储罐尾气:微负压+喷淋吸收+15m排气筒
熔岩炉废气:氨水压缩空气雾化喷淋+25m 排气筒
污水一体化尾气: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包装废气:除尘洗涤塔+25m 排气筒
3、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低浓度废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后回用。
4、噪声治理: 加装消音器、隔音罩、减振垫,并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5、固废:(1)目前因项目建设规划盐泥堆场拆除,盐泥堆放在厂区临时堆放处,原盐仓库里用2.2米当板分割出80m2的芒硝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2)危险废物:废过滤膜、废离子膜、废脱硝膜、废油(机泵润滑油年产废油量约2.6T)等暂存于100m3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等定点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调试日期
2024年7月6日-2024年12月5日
六、竣工日期
2024年6月1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兰州何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兴斌
联系电话: 15848328486